自2011年原银监会颁布《银团贷款业务指引》以来,银团贷款业务逐渐壮大,成为实体经济的重要金融支持手段。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演变,该指引已不足以满足当前业务发展需求。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对指引进行了修订,推出《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出台新规:银行可部分转让银团贷款余额及承贷额

新《办法》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指引同时失效。此次修订丰富了银团筹组模式,优化了分销比例和二级市场转让规则,明确了银团收费原则,并提出了更系统的管理要求。

《办法》明确了银团贷款的发起、筹组、管理及转让交易等环节,将业务角色细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并允许角色交叉。新规强化了对实体经济支持与风险防范的双重目标,同时增加了监督管理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办法》草案曾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正式版在分组银团定义、分销比例限制、银团收费等方面进行了优化,以满足二级市场实际需求。

《办法》从筹组模式、分销比例和二级市场转让等方面优化了业务要求,明确了牵头行和代理行的职责,规范了多头管理现象,确保银团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