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携手金融监管部门及中国证监会,于10月18日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旨在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资质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提供信贷支持,助力其回购和增持公司股份。

在这个关键词基础上拓展的标题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细则正式实施,首期3000亿额度落地,21家银行共同参与发放助力实体经济

据央行公告,该再贷款计划首期规模为3000亿元,年利率定为1.75%,贷款期限为一年,如有需要可进行延期。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内的21家全国金融机构,将依据政策规定,提供贷款以支持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回购和增持。

通知明确,这21家金融机构将自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并合理设定贷款条件,自行承担风险。贷款利率上限原则上为2.25%。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当上市公司分红率超过2.25%时,利用贷款进行股票回购和增持将带来盈利空间。

这些金融机构可以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贷款发放后,金融机构需在下一个季度的首月向央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央行将按照贷款本金全额向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

此外,该再贷款工具对各类所有制公司均持平等态度,适用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多种所有制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