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计税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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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工资 = 应发工资 - 公积金 - 医疗保险 - 养老保险 - 失业险 - 生育保险 + 通讯费(如果应发工资不包含通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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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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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工资 = 累计工资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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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应发工资是指员工实际收到的工资总额,而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险和生育保险是指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特定费用,例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其他扣除可能包括一些地方性的扣除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出的计税工资是用于企业所得税计算中的概念,它限定了企业可以在税前据实列支的工资费用限额。超过这个限额的部分不得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

另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则是基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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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个税起征点(例如50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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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个税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使用上述公式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