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多市民频繁接到以贷款为幌子的骚扰电话。为避免陷入贷款的种种“陷阱”,经查询市委金融办官方网站得知,市民在参与金融活动时应提防四种常见的贷款“陷阱”手段。

首先,要警惕那些只展示片面信息以隐藏产品风险的手段,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故意不透明地展示利率和费用,不明确告知贷款的年化综合资金成本和还款计划等,导致借款人遭受“砍头息”等问题。

@深圳人:警惕!四类贷款陷阱,速来了解防范策略!

其次,互联网平台上的借贷产品广告和诱导设置,可能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在购物、社交、游戏等场景中,平台通过推送借贷产品广告或直接提供贷款服务,诱导消费者优先使用消费信贷。

第三,互联网贷款的营销手段也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一些平台滥用消费者的行为数据,不考虑消费者的授信额度、还款能力和来源,一味诱导借贷或提前消费。

最后,“套路贷”这种犯罪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这类贷款通常以“创业”、“求职”、“美容”等名目诱骗消费者签订不合法的借贷协议。

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在选择贷款产品时要警惕虚假宣传,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审慎选择。同时,要注意避免过度负债,合理合规地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远离那些以各种名目为掩饰的贷款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