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北京地区的深入发展,拓宽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渠道,加速构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依据《促进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即将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以下为相关通知事项:

2025年首批北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申报启动通知

一、资金支持范围与额度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

对在北京市成功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若知识产权质权设立时间早于或等于贷款结清时间,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以内提供贴息。组合贷款中仅针对知识产权质押部分给予补贴。若贷款利率上浮超过同期LPR的40%,则按上浮40%计算实际利率。每家企业年度贴息上限为30万元。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北京市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按50%以内比例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上限为2万元。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为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且发生不良贷款的,按风险承担部分本金50%以内进行补偿。单一机构年度补偿上限为100万元,涉及多家金融机构的,按风险承担比例分配补偿额。

二、申报条件

(一)贴息及成本补贴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业须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2. 贷款需以企业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为主要质押物,并在法定机构完成质押登记。

3. 贷款结清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之间。

4. 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费用支付凭证齐全。

(二)风险补偿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北京市设立的金融机构或注册的评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 贷款项目已完成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且不良贷款时间在规定范围内。

三、申报流程与材料

(一)申报流程

1. 通过指定链接进入北京市人民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进行在线申报。

2. 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初次审核未通过的需在规定时间内补正。

3. 初审通过后,按通知要求邮寄纸质材料。

(二)申报材料

1. 贴息或成本补贴需提供:申报书、营业执照、知识产权授权、质押登记材料等。

2. 风险补偿需提供:申报书、营业执照、贷款合同及放款凭证、不良贷款认定材料等。

(三)申报时间

1. 申报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

2. 其他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财政预算批复情况确定资金支持比例和额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申报主体,不再重复支持。失信行为惩戒期内的申报主体取消申报资格。资金拨付前,若申报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或被惩戒,将不再予以支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