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及公示详情
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机构联合发布的创业担保贷款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落实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衔接事宜的通知》,以下为补贴相关事项及申请条件新解:
创业者支持条件与对象:
一、针对个体借款者:
1. 符合以下身份之一的创业者,在自筹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失业者、就业困难者(包括残疾人)、退役军人、刑释人员、大学生及职业院校毕业生、过剩产能企业转岗职工、回乡创业者、网络商家、脱贫居民及农民(简称重点扶持群体)。女创业者应得到特别关照。
(1)女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岁,男不超过60岁;
(2)拥有明确的创业项目;
(3)在东莞市完成合法登记注册,创业者须为注册证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申请人及配偶除特定类型的贷款外,无其他贷款记录;
(5)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 其他自主创业人士申请贷款还需满足上述条件,并确保创业主体注册不超过3年。
二、针对小微企业借款者:
1. 在本市注册的小微企业;
2. 近一年内新聘重点扶持对象比例达到在职员工数的10%(百人以上企业为5%),并签订长期劳动合同;
3. 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拖欠工资、欠缴社保等。
创业者及其企业不得同时享受多种贷款优惠,同一贷款期限内仅限一笔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及贴息标准:
一、贷款额度:
1. 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带动就业5人以上者最高50万元;合伙人创业可按人数提高额度,但不超过总额的110%及小微企业贷款上限。
2. 小微企业最高可贷500万元。
二、贷款期限:
个人及联合贷款最长3年,小微企业最长2年,且还款后可申请续贷,累计不超过3次。
三、贷款利率:
利率不超过同期一年期LPR加50BP,具体由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四、财政贴息:
首次申请者全额贴息,第二次和第三次申请者按实际利率的50%贴息。
公示2024年第三季度贴息情况如下:
举报电话:22206607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
附件:创业担保贷款2024年第三季度贴息名单(新政策).xlsx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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