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贷款新政:夫妻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100万元
10月12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
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精准优化调整
具体细节如下↓↓↓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在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消费中的支持作用,满足职工的住房刚需求和改善需求,经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内容公布如下。
一、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凡在我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者,若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提高至100万元;若仅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条件,最高额度则调整为60万元。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机制。对于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以及购买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商品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均可上浮30%。两项上浮政策可同时享受,但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50万元。
三、统一首套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购买我市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设定为15%。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他未提及事项仍依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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